许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许昌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许昌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印发的《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8〕77号),市科技局特制定了《许昌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科技局

                                              2018年12月28日

 

 

许昌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许昌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在扶贫一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印发的《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8〕77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和个人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主体

许昌市科技局

三、考核内容

(一)对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主要根据管理规范程度、协调统筹能力、组织实施效果、开展科技服务取得的成效、社会影响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二)对个人科技特派员考核主要包括科技特派员履职情况(服务次数、内容、时间等),帮扶贫困人口、带动脱贫效果等,注重听取受援对象的意见。科技服务工作考核以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记录单、个人总结以及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等作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考核程序

1. 科技特派员填写《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1),经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

2.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此前收集的科技服务记录单以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价,同时征求重点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如实填写到每位科技特派员的绩效情况表中。

3.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审计分(填写附件2),并统计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得分和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经公示程序后公布确认考核结果。

(二)科技特派员服务队考核程序

1.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表》(附件3),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2. 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或管理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填写附件4),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照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档次。其中,85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档次,优秀档次的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数的20%以内(超出比例部分评为良好档次);75分及以上但低于85分可评为良好档次;60分及以上但低于75分可评为合格档次;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档次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市里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继续选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再继续选聘,并建议作为派出单位对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对优秀科技特派员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名额限制。

(四)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和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难题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科技特派员,建议本人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并在年度考核中直接认定其为优秀档次。

 

附件:1. 科技特派员    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

2. 科技特派员    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计分表

3.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    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表

4.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    年度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件1

 

科技特派员    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科技特派员姓名

 

联系手机

 

派出单位

即工作单位:               (加盖公章)

全年服务对象总数(个)

 

服务次数较多的贫困村或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手机

 

 

一、科技服务绩效情况

累计开展实地科技服务情况

A. 科技服务

总次数

其中:B. 开展

实地技术指导次数

其中:C. 开展

试验示范次数

D. 实地科技服务总天数

E. 开展技术培训人次

 

 

 

 

 

科技服务成效情况

引进、示范应用、推广科技成果

I. 攻关解决关键技术、问题(项)

J. 指导研发

新产品(个)

F. 优新品种

(个)

G. 先进适用

技术(项)

H. 新设备、

新装备(台套)

 

 

 

 

 

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

具体名称:

指导建设示范基地及辐射带动

P.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对象增加经济效益

(万元)

 

示范规模

辐射带动

K. 产业名称

L. 计算单位

M. 数量

N. 数量

(规模)

O. 受益人数

 

 

 

 

 

 

示范基地具体地址:

 

二、科技服务工作总结

(一)

年度科技服务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科技服务协议书规定的

年度科技服务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达到)情况

 

 

(二)

科技服务创新、突出成效及亮点

 

(三)

加分说明

按照计分表中“加分项”的要求,写明具体刊发播放的媒体名称、时间、内容标题或者推广的会议、文件名称、时间等信息,并附相关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四)

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经费来源

交通费用(元)

食宿费用

(元)

工作

补助

(元)

培训

费用

(元)

种苗等

农资费用

其它

费用

(元)

支出

合计

(元)

 

 

 

 

 

 

 

 

 

主要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

(  )很好;(  )好;(  )一般。

(此栏由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查人员征求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后,据实勾选其中1项)。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查人员

签字: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服务的评价情况

(  )很好;(  )好;(  )一般。

(此栏由县级科技主管部门领导与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人员商议评价后,据实勾选其中1项)。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领导

签字:             

 

填表说明:

1. 此表由科技特派员据实填写(最后两栏的服务评价除外),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受援县县级科技管理部门。

2. 累计开展实地科技服务情况栏,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对象开展科技服务一去一回算1次服务,服务天数按往返日期计算,服务天数为1天的只能算服务一次(不论服务多少个点),服务日期不连续的可以算多次服务,据此计算A项总次数和D项总天数;B C应小于或等于A;C项包括指导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开发新产品等;E项填写实际参加培训的总人次数。

3. 上表的部分服务内容、数据,如有的科技特派员未涉及或未开展,应填写无,不能空。


附件2

 

科技特派员    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计分表

特派员姓名

 

工作单位

 

考核日期

20  年  月  日

考核结果

(  )≧85分评优秀;(  )≧75分但<85分评良好;

(  )≧60分但<75分评合格;(  )<60分评不合格

考核人员签名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细则

实评

分数

年度科技服务预期目标完成情况(30分)

对照科技服务协议书,年度任务目标(包括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次数、天数和具体服务绩效等综合目标)完成80%以上,评25-30分;完成60%-80%,评19-24分;完成不足60%的,评18-13分。

 

服务绩效情况

(30分)

累计开展实地科技服务天数(6分)

对照参加本县考核的所有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天数的平均数,达到平均数评5分,超过平均数评6分,低于平均数评4分。

 

累计开展科技培训人次数(6分)

对照参加本县考核的所有科技特派员的培训人次数的平均数,达到平均数评5分,超过平均数评6分,低于平均数评4分。

 

累计引进、示范应用、推广优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新设备、新装备和攻关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以及研发新产品的个(项、台套)数(6分)

对照参加本县考核的所有科技特派员的左栏累计数的平均数,达到平均数评5分,超过平均数评6分,低于平均数评4分。

 

指导建设示范基地规模

(6分)

对照参加本县考核的所有科技特派员的示范基地规模的平均数,达到平均数评5分,超过平均数评6分,低于平均数评4分。

 

辐射带动规模和受益农民数以及服务综合效益情况(6分)

对照参加本县考核的所有科技特派员的辐射带动及综合效益情况,达到平均水平评5分,超过平均数评6分,低于平均数评4分。

 

主要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情况(20分)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18分、15分、10分。

 

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服务的评价情况(10分)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10分、8分、6分。

 

科技服务创新、突出成效及亮点(10分)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10-9分、8-7分、6-4分。

 

加分项

科技服务突出成效、经验、模式获得省级、中央级媒体(报纸、电视)刊发播放的,每项分别加5分、8分(相同内容不累加),在各级政府(部门)官网或市县级报纸、电视发布播放的,每项加3分;经验、模式得到省好评并在全省推广的,加10分。

 

一票否决项

1、省派科技特派员每年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少于12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少于10天、4次的或者不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或者考核材料、数据弄虚作假的,直接评为不合格档次(不用评分)。

2、派出单位属市、县级的科技特派员,每年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少于30天或总次数少于24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少于15天、8次的或者不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或者考核材料、数据弄虚作假的,直接评为不合格档次(不用评分)。

 

合计

 

 


附件3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    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表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所在县

 

联络员

 

联系手机

 

 

一、组织管理情况

制定出台的管理制度

列出制定出台的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名称,文号。

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情况

包括组织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开展工作召开的动员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列明召开时间、参加人数等。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情况

是否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配套设施

 

是否有专人收集科技特派员服务单等

 

常态化收集本地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情况

收集技术需求数量

技术需求对接数量

 

 

三、科技服务情况

服务到点情况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人数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服务对象总数

 

 

贫困村科技服务覆盖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个)

科技服务贫困村数量(个)

科技服务贫困村占比(%)

 

 

 

四、科技服务突出成效及亮点

 

五、加分说明

按照计分表中“加分项”的要求,写明具体刊发播放的媒体名称、时间、内容标题或者推广的会议、文件名称、时间等信息,并附相关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填表说明:此表由科技特派员服务队据实填写,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级科技部门。

附件4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    年度工作考核计分表

服务队所在县

 

考核日期

20  年  月  日

考核结果(≧85分评优秀;≧75分但<85分评良好;≧60分但<75分评合格;<60分评不合格)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细则

实评

分数

组织管理情况(20分)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20-17分、16-13分、12-7分。

 

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科技服务情况(40分)

对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科技服务覆盖80%以上贫困村,评30-40分;科技服务覆盖60%-80%贫困村,评20-29分;科技服务覆盖不足60%贫困村,评10-19分。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情况(20分)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20-17分、16-13分、12-7分。

 

科技服务创新、突出成效及亮点(20分)

按照很好、好、一般三档,分别评20-17分、16-13分、12-7分。

 

加分项

科技服务突出成效、经验、模式获得省级、中央级媒体(报纸、电视)刊发播放的,每项分别加5分、8分(相同内容不累加),在各级政府(部门)官网或市县级报纸、电视发布播放的,每项加3分;经验、模式得到省好评并在全省推广的,加10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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