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904-03874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9-04-11 15:33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办 [2019]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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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许政办 [2019] 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史根治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经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了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每季度末,各责任部门要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把《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作为今年政务督查的重中之重,紧盯不放、一督到底。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重大工作实行专项督查,加大督查频次,定期报告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如期完成;突出问题导向,每季度督查汇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市政府完善决策、抓好落实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年底前,围绕《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综合督查,认真梳理盘点、对表交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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