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许昌市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46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考核组,开展对许昌市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许昌市个人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内容

对个人科技特派员重点从服务次数、服务时间、开展技术培训、解决技术问题、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考核。

三、考核程序

 1.科技特派员填写《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1),经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

 2.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考核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此前收集的科技服务记录单以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价,同时征求重点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如实填写到每位科技特派员的绩效情况表中。

 3.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考核组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填写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后报备县组织部门并上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经公示程序后公布确认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考核评估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5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按要求认真组织考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上报。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许昌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许昌市建安大道1516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后楼9340房间)

联系人:曾建修   

联系电话:2965022  电子邮箱:xc2965022@126.com

附件: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docx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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