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已开始,为打造许昌市“双创”升级版,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持续推进省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查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梳理并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孵化载体,按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9〕9号)具体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持续推进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核定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关于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开展自查核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9〕1号)要求准备材料。
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认定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等。
四、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核定材料包括:参加自查核定的孵化器(含组建)、大学科技园的自查报告(含相关证明材料)、数据对照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表。
五、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19年8月10日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认定推荐材料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核定材料(纸质原件二份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许昌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和服务业科。
联系人及电话:卢月萍 2965821 13803740919
刘一鸣 2965821 15037493201
电子信箱:xccgk@126.com
地 址:许昌市人民政府9号楼9342房间
附件2.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开展自查核定工作的通知.doc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