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9〕9号)有关要求,现将许昌市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可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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