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张建良等5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911-05571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9-11-20 10:41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张建良等5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 文 号 :许政 [2019] 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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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张建良等5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许政 [2019] 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充分发挥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为我市打造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了突出贡献。2016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15910起,出动车辆32483辆次、出动警力197076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698人、疏散被困人员3527人,抢救财产价值11.2亿元,先后出色完成了“7.4人民医院在建门诊楼火灾”、“5.3开发区民房坍塌”、“9.26许继厂房火灾”、“5.15汽油罐车相撞”等灭火救援任务,圆满完成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安保”、“国庆70周年安保”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市政府决定给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给张建良、李清钜、吴方杰三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给任亚亭、谢壮壮两名同志分别记功。希望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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