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昌市科技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许昌市科技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许昌市科技局“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许昌市科技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29日

 

 

 

许昌市科技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先进技术研发平台和实施一批技术示范项目,加大推广力度,抓好宣传和政策落实,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建设再生资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煤焦化重点实验室,实施一批技术示范项目,“无废城市”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推广机制、科普宣传机制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先进技术研发平台,为固废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

支持大周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推动基地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智能化、再生金属深加工制品高端化发展。鼓励支持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重点实验室。

责任科室:基础研究和科技奖励科

(二)大力实施一批技术示范项目,推动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通过实施一批技术示范项目,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开展再生金属短流程高值化、钢渣多元化综合利用、清洁酸洗工艺技术开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旧沥青路面混合料再生利用、环保节能路面常温铺筑材料研发、道路深层病害非开挖处治、道路固体废物减量化技术、建筑固废物振动搅拌、装配建筑构件等技术示范探索。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示范方面,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技术研发及应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高效化成套技术、城镇有机固废高值化利用及资源化等技术示范探索。在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方面,开展高浓度含盐废液和固废的无害化焚烧处理、废旧农膜机械化回收、生物防控和低容量喷雾、多种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等技术示范探索。在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方面,开展膜分离技术、电子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动力锂电池拆解综合利用、高分子材料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应用示范探索。在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方面,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煤焦油再生利用等技术示范探索。

责任科室: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科、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三)加大推广力度,抓好宣传落实

加强对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的推广,积极参与“无废城市”交流宣传活动,创新推广形式,推动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提供良好学术环境、产业环境和交流氛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监督诚信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许昌市科技局“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动作快、抓得实、见效早。加强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目标任务的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二)加大科技项目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支持企业进行固废产业技术研究,加大市级科技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三)严格实施落实

各职责科室要按照分工,研究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相关措施,积极履职,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度。责任科室是业务领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本科室“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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