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一批”、“四个融合”工作的总体部署,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意义

  当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是大势所趋,同时,也对科技创新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面临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压力,科技创新链条要更加灵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要更加快捷,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迫切需要研发组织形式的创新。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培育和引进创新人才、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加快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创新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融合“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于一体的科技创新链条,能够尽快实现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的快速转换,尽快获取一批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省科技创新工作虽取得不少成绩,但是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依然突出,特别是中科院有104个直属院所,我省没有一家,高水平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相对匮乏。新型研发机构作为背靠大院大所、面向经济主战场的新型科研开发组织形式,能够打破身份、地域界限,采用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企业化的管理机制、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机制等全新的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在有效破解我省大院大所较少、科技创新资源严重不足、高层次人才短缺、传统科研机构体制机制活力不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有利于凭借灵活引人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制度,聚集高端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有利于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和人才集聚,有利于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激发企业、高校和院所创新活力,构建产学研资一体化合作机制,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我省近年来通过省部会商、院(校)地合作、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已建设了82家新型研发机构,其凭借灵活的体制机制、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巨大的增长潜力,已成为我省引领源头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和先进省份相比,存在着体量偏小、实力不强,分布很不平衡的问题,郑洛新自创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仍非常薄弱。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是省委省政府“四个一批”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有效弥补我省创新发展短板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对引领新供给、形成新动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重要意义。

  二、《若干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制定立足于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现实情况,本着解决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借鉴了先进省市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广泛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的原则,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新型研发机构内涵进行了界定。

  根据《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明确提出要重点培育一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程中,一直坚持“分类推进建设、分级分档支持”的工作思路,在全面推进的同时,更加着力于重点培育一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以充分发挥其导向、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树立标杆。去年7月份,省政府遴选命名了郑州信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10家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并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为持续激励、示范和引领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发展,《扶持政策》中提出要重点支持培育一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对接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研发平台、大型企业及其研究机构等,支持其到我省设立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对我省产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明显、具有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创业孵化成效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省市联动给予重点支持。经遴选被省政府认定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的,省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综合性、高水平、支撑和引领作用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经省政府同意可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三)多角度提出了相关扶持政策。

  针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过程中面临创新投入较大、人才引进较难和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在我省现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了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从科技、土地、财政、税收、融资、人才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8条扶持政策,把释放的政策红利惠及支持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上,积极营造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四)建立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新生事物,其建设工作均是摸索前行,建设发展中必然面临一些问题,建立健全激励创新、允许失误、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尤为重要。《若干政策》中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对勤勉尽责、未谋私利,并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相关责任的情形做出了规定。积极营造了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既要重视成功,更要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文件链接:《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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