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该项目批复总投资为6.545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瑞贝卡污水处理厂南侧建设再生水预处理设施及加压泵站1座,在屯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压泵站1座;沿学院南路、规划南湖路、规划恒通路、规划永昌路、南外环、西外环建设双趟DN1600输水管道约37公里;在输水管道末端排出口位置配套建设生态湿地。要求完成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4.9万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甲级市政工程专业资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 (见附件);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8号楼8246房间

联系人:王博 13333748663

联系电话:0374—2965071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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