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004-06517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04-29 15:17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 [2020]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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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 [2020] 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4日        


    许昌市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讲好“许昌故事”,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全力为我市“宜居之城”建设凝聚精神动力、贡献文化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守正创新为动力,以文旅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提供更为丰富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均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着力打造中原文化高地,提升精神文明水平,以强大的文化力量助推我市“宜居之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以文育人、以文化人。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以“诚信、包容、开放、创新”为核心的许昌精神,创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服务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先进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

    ——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坚持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使文化更有活力、旅游更有魅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保”“用”并举、以用促保。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有效保护、活化利用优秀文化遗产,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发挥文化遗产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展示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和独特魅力。

    ——守正创新、培育特色。立足许昌文化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挖掘许昌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精髓、内涵特质,实现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力争形成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文化品牌。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指导、政策制定、平台搭建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坚持公共投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政府兴办和群创群办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调动社会和民间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文化建设新格局,实现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七大工程、26项重点任务,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特色资源整合利用、产品供给丰富多样、文化旅游蓬勃发展、文明创建深化拓展,推动精神文明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文化场馆提档升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构建覆盖城乡的15分钟“文化圈、阅读圈、志愿服务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2021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乡、村两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面达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效能发挥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文化获得感明显增强,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160元以上,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4.2%以上。健全重点艺术创作工作机制,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力作;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心城区建立15分钟“文化圈”;推动县(市、区)“城市书房”建设,加快推进县(市、区)乡(镇、办)图书馆分馆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农家书屋建设水平和利用实效,逐步形成城乡15分钟“阅读圈”。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全面提高文旅产业综合效益,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230亿元,占GDP比重达6.6%以上;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25年年底前,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建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文化圈”“阅读圈”“志愿服务圈”,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艺术创作生产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文艺创作活力迸发、优秀作品不断涌现、文化活动精彩纷呈的文艺发展新局面。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320亿元,增幅高于全市GDP增长幅度。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入人心,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1.构建15分钟文化圈。加快推进城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加强市、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重点文化馆舍提档升级和优化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标准化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21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全市乡(镇、办)、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标,建设特色文化分馆70个以上。持续开展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红色文艺轻骑兵基层巡演等文化进基层活动,促进城乡文化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特殊群体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公共图书馆每年开展流动服务不低于5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展览10场以上。组织推动乡(镇、办)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覆盖率2021年年底达到40%以上,2025年年底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构建15分钟阅读圈。继续深入推进“书香许昌”建设,结合城区人口分布,谋划建设一批“城市书房”;结合乡、村实际,建设乡(镇、办)图书分馆、村(社区)图书服务点,完善图书阅读设施;着力打造15分钟“阅读圈”,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便捷的图书阅读服务。成立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建立图书阅读推广组织,广泛开展线上线下阅读推广活动,营造书香浓郁的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构建15分钟志愿服务圈。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成立市县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志愿服务联合会,成立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各种资源,搭建社会化志愿服务工作平台。举办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培育扶持一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分级分层开展志愿者骨干培训,广泛开展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化管理,成立文化志愿者协会,构建四级文化志愿者服务体系。在全市村(社区)推行宣传文化管理员、协管员、辅导员“三员”工作制,实现公共文化精准服务。深入推进“寻找村宝”活动,实施“千人培训”计划,争取三年内培养乡村文化能人3000名以上,到2021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有1名以上宣传文化骨干,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有1支品牌文化团队,实现“送文化”向“种文化”“创文化”转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丰富“i许昌”“百姓文化云”等平台文化内容,努力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化文化服务平台。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配备数字化设备,建好网站、微信服务平台,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一体化办公平台”运用,实现活动开展的实时化监管、档案材料的自动化收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围绕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文物数字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等主题,开展数字化加工,以音频、视频、数字资源等形式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服务体验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运营试点工作,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从2020年起,持续开展“教你一招”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活动,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团体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水平。加强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新时代文化建设重要力量的培育引导和扶持管理,进一步拓宽公共文化服务来源渠道。(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构建文艺精品创排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完成《灞陵桥》《百花谷》《丑娘》《憾天情》《曹操与蓝莺儿》等剧目加工提升和《大村官》《望母塔》《少年甘罗》《情融黄泉》等新剧以及歌曲《小村来客》、舞剧《农历》创排,突出创造时代特色、地域特色。精选剧目参加河南省戏剧大赛;持续举办许昌市戏剧大赛、青年戏曲演员大赛等活动。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尤其是要结合全国上下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特殊背景,创作一批小戏小品、歌曲、舞蹈、诗词等,讴歌我市涌现出的模范人物。不断完善创排体系,持续推出文艺精品,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艺术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建立总量充足、结构合理、渠道多元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补足配齐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所需人员。完善村(社区)宣传文化协管员配备及财政专项补贴,推行“乡聘村用”机制试点,促进村级文化协管员能力提升。依托“千人培训计划”提升业余文化爱好者能力素质,扶持业余文化队伍建设,提升群众自办文化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转化的机制,深入挖掘我市三国曹魏文化、大禹文化、钧瓷文化、中医药文化、花木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凝炼精神内涵,通过融入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融入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景观,融入文艺创作,融入群众生活,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旅游提质工程

    8.提升景区品质。坚持A级景区创建与品质提升并举,充分挖掘、整合利用景区资源优势,丰富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体验,提升品牌形象;加强景区与非遗项目、文艺团体的融合发展,开发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旅游文艺演出等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景区内涵;完善旅游景区外部交通公共标识系统,健全游客中心服务功能,提升景区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年底前,全市A级旅游景区新增10个以上,至少达到40个。(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发展乡村旅游。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等资源禀赋,充分挖掘乡村生态、历史、人文、建筑等内涵,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特色民宿等产品业态,推动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发展。遴选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的村镇,作为全市乡村旅游示范村镇进行重点培育,通过规划引领发展、项目支撑建设、文化丰富内涵、节庆彰显特色、管理提升品位、宣传扩大影响,建设一批特色民宿村、红色记忆村、观光农业村、生态康养村、创客体验村,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2025年年底,全市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乡镇达到5个以上、乡村旅游特色村达到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发展全域旅游。围绕“全领域规划、全资源利用、全产业融合、全要素联动、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服务”的目标,积极对接“乡村振兴”、“郑许一体化”等发展战略,以曹魏古城为核心,辐射带动全域发展,把我市打造成为宜居宜游、主客共享的全域化旅游目的地。督促指导鄢陵县、魏都区严格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和验收标准,重点围绕旅游体制机制、资源空间、产品供给、市场秩序、公共服务等,优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力争创建成功。(牵头单位:鄢陵县政府、魏都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开发研学旅游。开发文旅资源教育功能,用好人文景区、遗址遗迹、文化场馆、名村名镇等文化旅游资源,推出以文化景区、文化场馆为主的历史文化类研学旅游,以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休闲观光园区为主的农事体验类研学旅游,以古镇古街、传统村落为主的传统文化类研学旅游,以红色景区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的红色文化类研学旅游,打造研学旅游精品项目、精品课程、精品线路,建设一批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文旅产业发展工程

    12.建立文旅消费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文化消费平台的建设运营,进一步丰富文旅产品的种类,吸纳特色企业和优质产品入驻。构建一站式多功能服务体系,引导并帮助文旅企业开展精准营销,提供个性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的分销网络,在优化平台功能的基础上精准对接市民的文旅消费需求,提升用户全流程体验,打造新型文旅消费模式。2021年实现平台入驻企业100家。到2025年,将平台打造成为产品多样、服务完善、资源汇集的综合性文旅产业发展平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招商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加大开放招商力度,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充分利用三国文化旅游周、花博会等重大节会举办招商专场,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园管理运营水平,进一步丰富产业园服务项目,提升企业满意度,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2021年入驻企业过百家,到2025年将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成为省级以上产业孵化示范基地,产业园整体税收水平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办好文创大赛。进一步提高“魅力中原(许昌)”文化旅游创意大赛的参与度,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将大赛办成地域性品牌赛事。对大赛评选的优秀作品、特色文旅产品、农副产品进行全新设计包装,着力打造“许昌礼物”特色文创品牌,实现文创产品的市场化运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实施文旅品牌打造推广工程

    15.打造三国曹魏文化品牌。强化三国文化理论支撑,建立曹魏古城文化建设顾问组和三国曹魏文化研究所,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元素,形成一批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强三国曹魏文化品牌生命力。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提升游客体验感、参与度,打造魏都文化旅游品牌。依托曹魏古城打造“颍川江湖镇”饮食文化广场、曹魏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护城河经济带。借助我市文广旅系统新媒体宣传联盟及相关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曹魏故都-智慧之旅”文化旅游品牌。(牵头单位:魏都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打造禹州钧瓷文化品牌。加大钧瓷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力度,加强钧瓷文化理论学术研究,努力打造全国钧瓷文化高地。坚持“阳春白雪、国之重器”和“走近百姓、融入生活”产业发展方向,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双创战略,加强钧瓷研究院建设,深化与景德镇陶瓷大学等高等院校战略合作,加快推动郑州轻工业大学禹州校区建设,大力推进钧瓷文化产业创意设计、全面创新和全链条人才培养培训,强力推动钧瓷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神垕古镇保护开发建设,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抓手,高标准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大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提升基础功能设施,树立神垕古镇IP品牌,努力打造国际陶瓷文化小镇、国际钧瓷文化旅游体验目的地和世界陶瓷艺术圣地。持续办好钧瓷文化旅游节,积极参与省“黄河之光”文创大赛,加强钧瓷文化宣传推介,借助全媒体宣传平台,深化与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各大瓷区交流合作,适时举办钧瓷文化高端对话、特色展览等活动,努力打造国际性陶瓷艺术盛会。(牵头单位:禹州市政府;责任单位:市钧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7.打造鄢陵生态文化品牌。充分发挥鄢陵生态文化优势,加快推进鄢陵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黄河故道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中原梦想城等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鄢陵文化特色,打造花木生态文化、健康养生文化、特色餐饮文化,采取示范带动、以点及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持续做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蜡梅文化节、花都之春(樱花节、桃花节、郁金香节等)系列文化旅游活动,利用新闻发布会、地推活动等方式,对鄢陵IP形象、品牌LOGO、宣传口号、文创产品等进行宣传推介,提高鄢陵县生态游、全域游整体形象。(牵头单位:鄢陵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程

    18.加大三国文物古迹保护利用力度。深化三国文物古迹调查研究,编制许昌三国文物古迹开发利用规划,推进实施三国文物古迹保护展示工程,增加一批新的三国文化景区景点,开发并推出三国文化旅游环线,进一步展示我市三国文物古迹的价值和内涵,大力传承弘扬许昌三国文化。(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推进重要文物研究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好我市重要文物古迹研究保护工作,加大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推进实施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十里庙仰韶文化遗址公园、钧台钧窑址考古遗址公园等;做好夏文化研究和禹州瓦店遗址的考古发掘研究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加强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加大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工作力度,研究制定我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编制文物保护方案10个以上,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10个以上,确保修缮后的文物保护单位有序对外开放,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广大群众。(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完成长葛市、鄢陵县和襄城县3个县级博物馆和4家特色非国有博物馆建设,2025年我市博物馆总数达到20家以上。组织开展博物馆创A上星活动,进一步激发博物馆活力,使博物馆真正成为公众了解历史、增长知识、欣赏艺术、感受文化的宣传、展示、教育、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执法保障工程

    22.提高广播电视监管水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播出管理,健全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广播电视监测监管能力;建立安全播出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市、县二级联动节目监管、技术监测、安全指挥于一体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3.探索信息化政务服务运行新模式。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落实,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文化旅游政务服务工作科学高效。实行行政审批工作“首席代表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即办件事项占比和“零跑动”事项占比,全面提高文化广电旅游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4.净化文旅市场发展环境。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文化市场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严查违规经营活动,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确保我市文旅市场平稳有序。(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文明提升工程

    2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建立完善先进典型选树推介机制,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实施“争做时代新人、唱响奋斗之歌”典型选树宣传行动、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行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引领行动,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覆盖全社会民众的诚信体系,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6.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文明创建深化拓展行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健全“五大创建”领导、共建、考核、激励等长效机制,构建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工作格局,持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确保如期完成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超过60%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宜居之城”建设中的凝聚作用,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将文广旅项目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一同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提供政策支持。用足用活中央、省、市支持文化广电旅游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城市文明创建和文化旅游建设财政投入,同时引导各类投资机构准确把握政策,积极投资文化旅游领域。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委托专家进行制度设计课题研究,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发展意见等。鼓励各地结合新时代新形势,出台创新性举措,强力推动文化旅游大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机制,将文广旅人才引进纳入许昌市英才计划,优化人才梯次结构。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参与文化事业建设工作机制,大力推行社会化运作,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和旅游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明确各级文化广电旅游建设经费投入责任、来源和比例,确保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按照一定比例逐年提高,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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