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改革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411000005747138B/202011-07323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11-03 16:15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改革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许政办 [2020] 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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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改革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20] 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2日


    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改革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市场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许昌市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转型发展改革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转型发展改革,使公司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市级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力争2022年底前,公司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标准。2025年底前,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标准,成为全省一流的市级资产管理公司,并择机培育本土企业主板上市。

    二、改革原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党组织,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发挥公司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取消行政级别,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升能降的市场化用人及薪酬分配体系。坚持差异化发展。主业突出,错位发展,形成特色,实现与其他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适度竞争。

    坚持依法依规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组织实施。

    三、改革措施

    (一)重新明确功能定位

    按照“主业突出、错位发展”的原则,对公司职能重新进行定位,整体对标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市财政局(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依托自身市级国有投资公司优势,运用综合手段,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开展并购重组、企业托管、破产清算等资产管理服务,同时开展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股权基金投资,优化市域金融生态环境,帮助企业纾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取消公司行政级别,完善由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司现有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转任新公司相应职务,原为市管干部的仍按市管干部进行管理,需补充配备人员根据管理权限,采取组织选任和社会化选聘等方式产生。

    (三)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围绕公司功能定位,聚焦资产管理、融资担保、股权基金投资等核心业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全力推进公司跨越发展。

    1.与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深度合作,优化许昌金融生态环境。与中原资产、河南资产等省级公司合作,成立由省、市、县三级公司共同出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借助省级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源优势,发挥市县国有投资公司自身优势,处置不良资产和债权。同时,通过并购重组、债转股、破产重整、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盘活存量资产,化解企业债务。

    2.发起设立股权多元化的市级融资担保公司,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公司作为发起方,与若干民营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市级融资担保公司,首次注册资本金3亿元,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成为一家资产规模最大、实力最强、市场化程度最高、发挥作用最明显,以民营资本为主导、国有参股不控股的市级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为需要融资担保的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3.与省级国有公司合作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信用服务,缓解地方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

    4.开展股权、基金投资,助力许昌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与市、县(市、区)政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省级投资公司及战略投资者合作,围绕资产管理业务,通过股权投资、设立基金等方式,开展资产与资本的整合运营,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落户许昌。股权、基金投资以阶段性持股为主,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在项目实现预期盈利后适时退出。通过股权进退流转,发挥财务投资人作用,实现财务并表,壮大资产规模。公司原有的投资项目,与公司改革后主业方向不符的,尽快剥离和处置。

    (四)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明确划分责权边界,增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合理界定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责任、权利、义务边界,凡是明确由股东履行的职权,由市财政局(国资委)行使,重大事项报经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凡是未明确由股东履行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决策或授权经理层决策。公司管理层级不超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三级。公司制定对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权责清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制订党建、投融资、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内部规范性制度和文件,合理设置审批权限,明确业务开展流程,严格遵照执行。

    2.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打造一流核心团队,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公司内设机构。加大对人才需求的规划,坚持德才兼备、学历与能力并重,加快引进特殊人才和高素质专业人才,注重分类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流核心团队。市财政局原则上负责一级公司高管人员的选聘工作;公司中层员工及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选聘,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备案后,公司按程序组织选聘。

    3.建立合理薪酬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公司干事创业的活力。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工资总额与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完成市政府重大任务情况等指标挂钩。公司高管人员参照市建投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薪酬实行年薪制,经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执行。公司中层以下人员坚持以岗定薪、异岗异薪,员工薪酬收入与公司效益和个人贡献相挂钩。由公司制订《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许昌市水投公司转型发展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具体推进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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