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我市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许昌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是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降低物流成本对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作出具体部署。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在国家出台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39号)。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步伐加快,成功获批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省物流标准化示范城市,但同时存在物流基础设施有效供给和衔接不足、物流整体运行效率不高、政策环境不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豫政办﹝2020﹞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我市物流成本,我市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重点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面问题,力求实效。聚焦制约物流降成本的“老大难”问题,创新思路和政策手段,在降低制度、要素、税费、综合成本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举措。二是远近结合,协调推进。既聚焦行业反映集中、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物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着眼于加强不同领域、不同物流环节的衔接转换,推动以压缩绝对成本支出为导向的“数量型降成本”向以完善物流运行体系为导向的“效率型降成本”转变。三是强化统筹,狠抓落实。针对该工作领域广、条线多,涉及多个部门职责,需要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20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切实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主要提出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科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等5条政策措施,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物流业的制度性成本。
第二部分:强化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主要提出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加强物流用地考核、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等4条政策措施,推动解决“用地难”、“融资难”等制约物流降本增效的突出问题。
第三部分:持续降低物流税费成本。主要提出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货运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等7条政策措施,推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加快物流业结构调整,促进降本增效。
第四部分:着力降低物流综合成本。主要提出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等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将物流降成本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