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小企〔2007〕25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定于2007年9月份在广州举办,日本也将作为主宾国受邀参与主办。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国(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豫中小企〔2007〕35号)要求,我市拟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博会。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请认真组织参加,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中博会的宣传力度。要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走出去参会的机会,更多地了解中博会,搭建起沟通信息、加深了解和项目合作的全方位平台。要通过中博会展示我市企业的产品特色、行业特色和技术特色。
(二)各县(市)、区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带领参展企业参加大会举办的专题培训、高层论坛等重要活动,并派专人在大会期间负责联络和统计工作
(三)参展企业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要精心设计制作展板,认真准备项目宣传资料,推出最具特色的产品,展示出自己实力,展现我市企业的风采。
(四)本次博览会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根据省有关精神,对参展企业将给予一定补贴。请各县(市)、区将展位费(预交3800元/个)和《参展单位报名表》(书面及电子邮件)于6月30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教育培训处。
联 系 人: 教育培训处 李卫锋 杨峰
联系电话: 67178708
电子信箱: zzxqp@126.com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6号市中小企业局710室 附件: 《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豫中小企〔2007〕35号)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