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小企〔2007〕48号
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艺美术精品的通知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 为振兴工艺美术产业,繁荣工艺美术市场,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件,省局决定认定一批河南省工艺美术精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县(市)、区境内企业和个人,利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工艺美术产(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工艺美术精品申报书。 (2)由企业工商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或作品获得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4)企业获得各种认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是否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证明。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单位(个人)填写河南省工艺美术精品申报书(见附件)及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书、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评选作品于2007年10月11日前统一报送市中小企业局协调指导处。 四、要求 这次的评选活动时间短、任务紧,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发现和树立一批我市工艺美术品牌产品,振兴工艺美术特色产业。 五、联系人 联系人:王莉 电话/传真:67171612 附件:1、河南省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及证标颁布发细则 2、河南省工艺美术精品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