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小企〔2008〕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局各处室:
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为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情况、发展动态和存在问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并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信息上报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工作是客观反映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重要手段,是我局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及时、准确地为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挖掘信息资源,努力提升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注重工作时效,提高信息采用率
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局、全系统的信息编发、报送工作,对县(市)、区上报信息要规范登记程序,提高采用率,及时编发;对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提高被采用率。
局各处室要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动态性信息和专题性信息的编报工作。动态性信息主要报送局前一天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印发的重要文件等,要突出重点、快速反应;专题性信息主要报送市、局领导活动和言论、重点企业情况和典型经验等,要有深度、有特色、有代表性。
各县(市)、区工作部门要对本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问题及对策等信息作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整理,及时上报。
三、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报送渠道
目前,距年底不足三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信息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目标。县(市)、区工作部门和局各处室每周至少上报信息1条,全年被市局采用不少于10条,被市级以上采用不少于3条。
县(市)、区工作部门上报信息可通过中小企业郑州网(http://zz.smehen.gov.cn/)的局公共信箱(zzsme@163.com)报电子文档。局各处室上报信息应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四、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工作开展。
上报信息采取记分制,每上报一条记1分,被市局采用一条记3分,被市级以上采用一条记5分,定期公布排序。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个人)通报表扬,任务完成差的单位提出批评,并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