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

 郑工信法规〔2012〕1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航空港区经发局,委各处(办、局)、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郑州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不断增强工信系统公职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郑治市〔2011〕4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活动的重大意义
    依法行政,是机关工作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有利于公职人员树立依法办文、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工作理念和行事准则,并自觉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工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目前,工信系统承担着全市工业经济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的重要职责,组织公职人员积极学习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意义尤为重大。
    二、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一)组织编印法律知识应知应会读本。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工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专业律师或聘请其他专业机构编印工信系统公职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读本,并将读本按要求于2012年3月底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座谈会等法制交流活动。邀请市法制办领导、知名大学教授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为工信系统工作人员讲授与工作关联度较高的法律知识。邀请专业律师、企业法务工作者与机关公职人员进行座谈,促进机关、企业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宣传活动。结合《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选择恰当位置,摆放法制宣传展板、悬挂法制宣传条幅,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充分利用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网站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设置法制宣传网页,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法制工作图标,保证网络宣传的整体效果。
    (五)组织法制知识考试。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设计考题。市工信委组织好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公职人员的法律常识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组织好所属公职人员法律常识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考试结果和试卷、名次等资料报市工信委政策法规处存档。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工信部门、委各处(办、局)、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活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积极完成相关任务;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读本及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郑治市〔2011〕4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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