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的通知

郑中小企〔2012〕172号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高新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 〔2009〕13号)、《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2年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12〕172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市已成立44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近期,省工信厅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次小额贷款公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为推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使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现暂停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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