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软件服务业评优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软件服务业评优活动的通知
郑工信电协〔2013〕1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综保区(港区)发改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软件服务业评优活动的通知》(豫工信软〔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与2013年1月31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表及所要求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到郑州市工信委电子电器产业局产业协作处。
    联系人:张永鹏 
    电  话:0371-67886927   18638789993
    邮  箱:zzsdzdqj@126.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软件服务业评优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软件服务业评优活动的通知

豫工信软〔2013〕22号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省各软件企业、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促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培育一批优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支持优秀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河南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为企业进军国内外软件市场提供支持和帮助,经研究,决定组织2012年度优秀软件企业、优秀软件产品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优质工程(优质运维项目)、典型系统解决方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参评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2012年度优秀软件企业
    1、评选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产权关系明晰,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服务的,2012年新通过软件企业认定或当年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近两年至少有两个以上新登记软件产品;
(3)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规范,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4)企业健康发展,经济效益好,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连续两年不亏损;
(5)企业已纳入全省软件产业统计序列,并按时申报《软件产业主要指标月报》和《软件产业主要指标年报》;
(6)有健全的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手段,通过CMM评估、ISO9000等认证的企业优先推荐;
(7)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上年度无用户投诉。
    2、申报材料项目及数量要求
(1)河南省优秀软件企业申报表(附件1);
(2)近二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3)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务领域、取得业绩等)、2012年度工作总结;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和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A4纸,一式2份,简单顺序装订,1、3项另附电子文档。
(二)2012年度优秀软件产品
    1、申报条件
(1)近两年登记过的软件产品;
(2)所申报的软件产品必须是经过商品化的产品,市场反映良好,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采用先进的软件工具和研发方法,产品具有新颖特色及创新特点;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软件售后及时,无用户投诉记录。
    2、申报材料项目及数量要求
(1)河南省优秀软件产品申报表(附件2);
(2)提供包装完整的软件产品一套(光盘),请勿提交演示版软件;
(3)用户使用手册一套,技术手册一套;
(4)二份以上盖有使用单位公章的用户使用报告;
(5)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6)工信部授权的评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A4纸,一式一份,简单顺序装订,第1项另附电子文档。
(三)2012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优质工程(优质运维项目)
    1.参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优质工程项目评选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布及确定项目承建方,且承建方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证书;
(2)项目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由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参与投标,且明确标注是包含软件开发在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单纯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智能建筑及硬件销售安装等项目不能申报。
(3)必须是由监理企业在实施和验收阶段全程进行监理的企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业主方、承建方和监理方签署的工程通过最终验收的报告。
(4)参评项目必须为非涉密项目,且整体(或主体、主机房)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申报项目必须能够完整提供项目的招标文件(或项目功能说明文件)、项目设计图纸和细化施工图纸或文件、系统运行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或证明文件、设备清单、项目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的使用情况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助于说明工程建设质量的证明及文件。
    参评项目必须能够向评比方及其授权人员公开项目建设方面的所有技术信息,能够接受评比方及其授权人员对工程实施现场、系统本身(包括软件系统、所有硬件设备及支持保障系统)的现场查验,并且申报单位能够为现场查验人员提供查验所需的保障条件。
(5)项目参评可由项目承建单位、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任何一方、两方或三方提出申报,但申报时必须取得其他相关方面的认可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6)申报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是项目建设企业或设计单位自身具有知识产权的方案,不得抄袭、借用其他企业方案,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和弄虚作假行为,撤销申报资格,并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7)以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名义申报的,应为单位注册地址在河南省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信息系统监理资质单位;申报该项目的系统集成一级、二级资质企业和监理乙级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企业和监理丙级、丙级暂定企业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以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的,应为所在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
    2.参加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优质项目评选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且由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企业承担实施、签署有正式合同的项目。运维实施的形式可以是现场服务、远程维护、网站(数据库)运行管理及信息安全服务中的任一项或多项,不包括硬件销售的售后服务和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建成后质保期内的维保工作项目。
    运维合同中应对运维工作质量有明确的约定。
(2)必须是非涉密项目,且在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不间断实施运维满10个自然月以上(以合同正式实施之日起计算)。
(3)运维合同乙方必须有运维工具或平台对项目履行给予支持或保障,对合同期内的运维工作情况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后评价记录。
(4)项目评选申报原则上应由运维实施方提出,且需取得业主方的同意。
    申报项目的运维工具和平台、运维工作现场及工作记录必须能够向评比方及其授权人员公开,能够接受评比方及其授权人员的现场查验,并且申报单位能够为现场查验人员提供查验所需的保障条件。
(5)以项目实施单位名义申报的,应为单位注册地址在河南省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申报该项目的系统集成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企业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
    以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的,应为所在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
    同一项目可由业务单位、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获联合申报;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联合申报的,分别计入单位申报项目总数
(四)2012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典型解决方案
    该项目的申报企业必须是企业注册地址在河南省境内、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同时申报的解决方案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须是由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企业提出申请,项目内容为面向行业或多个(2个及以上)用户开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设计方案。
    申报的解决方案应为申报企业自身具有所有权的方案,不得抄袭、借用其他企业解决方案,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和弄虚作假行为,撤销申报资格,并由申报企业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时限要求。申报的解决方案应在2012年内有过具体案例应用,且相关案例的实现系统已投入使用(提供由用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终验或初验报告证明)。
    凡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优秀软件企业 优秀软件产品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优质工程典型系统解决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软〔2011〕711号)要求,参加过2011年度典型解决方案评选的项目,如未获奖、且在2012年度有新的应用案例的可以按照新的应用案例再次申报。
    3.数量要求。原则上一级资质企业申报典型解决方案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二级资质企业申报数不超过2个,三、四级资质企业可申报1个。一、二级企业针对一个行业(或类型基本相同企事业单位)仅限申报1个解决方案。超出以上数量限制的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申报奖项,并且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软件处主页(网址:http://www.iitha.gov.cn/rjfwy.asp)工作动态栏目中查阅本通知电子版并下载相应的申报表, 2013年1月31日将申报表及所要求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到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二)初审推荐
    申报单位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收到材料后自行组织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13年2月8日前将申报表及所要求附件一式三份报送省软件行业协会,同时根据申报项目分别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电子信箱:hnsia@126.com
    三、表彰与推介
(一)对通过公示的获奖项目(企业)将在2013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发布,并向省直单位、各省辖市负责电子政务工作部门、省内政府采购招投标机构予以推荐。
(二)获奖企业或获奖项目申报企业有限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项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相关项目评奖的,将仅在此次获奖项目中予以推荐。
(四)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网站上进行宣传;
(五)获得“河南省优秀软件企业”、“河南省优秀软件产品”的可在产品包装、宣传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上标明“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软件企业”、“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软件产品”。
    四、受理时限、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2月8日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号西楼307房间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
    邮  编:450003             联系人:李书利  詹小梅
    电  话:0371-65509836      传  真:0371-65800861
    软件处联系方式:
    0371-65509895(软件)       联系人:张海键   刘  辉
    0371-65509865(系统集成)   联系人:王  冰   孙  鶄
 
    附件:
    1.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软件企业申报表 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软件企业申报表.doc
    2.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软件产品申报表 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软件产品申报表.doc
    3. 2012年度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优质工程(优质运维项目)申报表 2012年度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优质工程申报表.doc
    4.2012年度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典型解决方案申报表 2012年度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典型解决方案申报表.doc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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