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郑中小企〔2014〕39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新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内容,现就申报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 按照《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二、推荐数量 根据目前情况,各县(市、区)推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不超过5个。 三、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实现服务中小微企业网络全覆盖体系,今后将实行逐级别申报制度,推荐省级服务平台将从市级服务平台中产生,推荐国家级服务平台将从省级服务平台中产生。 (二)认真组织。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符合条件单位的推荐工作。结合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布局,优先推荐列入窗口服务平台的项目。对推荐服务平台申请报告要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实地察验,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 (三)按时上报。各县(市、区)请于 5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荐表》、《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协调指导处,电子文档发至zzzjfw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在中国中小企业郑州网下载。 联 系 人:郭松涛 王建超 电 话:0371- 67171612 (传真) 附件:1. 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荐表 2. 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