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4〕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4年工业强基工程专项围绕“重点突破”环节,提升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简称“四基”)发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通知》要求,2014 年主要聚焦高端装备、绿色节能汽车、轨道交通、高端电子等4 个重点领域39个重点方向,支持行业上下游“四基”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关于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各级工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根据2014 年工信部支持的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组织行业优势企业编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包括提升工业基础能力推进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两个部分。编制实施方案要注重管理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技术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作用。
(二)关于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加强事中事后考核监管,将采用提前拨付部分资金,并按照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模式,在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项目年度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专项资金将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567 号)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三)关于优先支持。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支持。对于已获得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关于项目申报程序。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产品(技术)关键指标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在国内全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做好工业强基实施方案的编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于2014年5月23日前将实施方案纸质版一份报送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版发送至zzsgxwtzc@163.com。
联系人: 张海 0371-67170937 附件:1.2014 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重点方向
2.资金申请报告大纲
3.强基工程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4.产业化示范项目申报表
5.平台项目申报表 2014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1 .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 .doc】
附件【附件4.doc】
附件【附件5.doc】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4〕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4年工业强基工程专项围绕“重点突破”环节,提升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简称“四基”)发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通知》要求,2014 年主要聚焦高端装备、绿色节能汽车、轨道交通、高端电子等4 个重点领域39个重点方向,支持行业上下游“四基”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关于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各级工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根据2014 年工信部支持的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组织行业优势企业编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包括提升工业基础能力推进计划和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两个部分。编制实施方案要注重管理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技术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作用。
(二)关于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加强事中事后考核监管,将采用提前拨付部分资金,并按照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模式,在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项目年度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专项资金将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567 号)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三)关于优先支持。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支持。对于已获得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关于项目申报程序。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产品(技术)关键指标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在国内全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做好工业强基实施方案的编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于2014年5月23日前将实施方案纸质版一份报送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版发送至zzsgxwtzc@163.com。
联系人: 张海 0371-67170937 附件:1.2014 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重点方向
2.资金申请报告大纲
3.强基工程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4.产业化示范项目申报表
5.平台项目申报表 2014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 .doc】
附件【附件4.doc】
附件【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