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工信能源〔2014〕8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
根据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节〔2014〕31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请书(见附件);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产品注册商标证明(如有注册商标须提供);
(四)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产品);
(五)产品执行标准(如为国家标准不再提供);
(六)具备资质(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包括技术、安全、环保性能和节能指标);
(七)获得的认证证书复印件(CCC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不需要认证的产品应提供依据证明;
(八)产品说明书、结构示意图、原理图、工艺流程图;
(九)产品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十)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十一)三个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
(十二)产品照片、厂貌照片、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二、申报程序
(一)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节能产品,由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各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处。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保企业上报材料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可靠。
(二)对于系列产品的申报,只认定有产品检测报告的产品。对往年认定已到期的产品,企业可重新申报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
(三)申报材料要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编制有页码的目录,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凡不按要求填报、装订的企业,各地不予申报。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处,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可登陆市工信委网(www.zzg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询和下载。
联 系 人:赵剑伟 联系电话:67185458
电子信箱:zzjwnyc@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报书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4年6月5日
附件【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