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
为深入推动我市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4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4〕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具体要求
(一)开展工业品牌培育工作是深入推动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也是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发挥品牌效应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落实。
(二)重点围绕在本辖区具有较强影响力;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品牌意识和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中,组织开展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初选通过的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网站下载并填写《2014年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委高技术产业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 辉 张小辉
电 话:67172095
邮 箱:zzjwjzc@163.com
2014年6月6日
为深入推动我市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4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4〕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具体要求
(一)开展工业品牌培育工作是深入推动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也是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发挥品牌效应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落实。
(二)重点围绕在本辖区具有较强影响力;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品牌意识和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中,组织开展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初选通过的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网站下载并填写《2014年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委高技术产业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 辉 张小辉
电 话:67172095
邮 箱:zzjwjzc@163.com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