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
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各产业集聚区:
为加强我市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科〔2014〕3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于2014年7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公章)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袁 辉 张小辉
电 话:67172095
邮 箱:zzjwjzc@163.com
2014年 7 月 1 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4-06-19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以下简称《知》)。 现将《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在区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指导申报、审查推荐工作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高度重视,对申报区域和材料严格把关。确认材料齐全、各类证明材料有效、经过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工信厅。
三、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供按1-3年周期策划并编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附件)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推荐表》(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于8月8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 系 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郑楠 陈宁华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段144号信息大厦2113
电 话:0371—65509943(传真)
邮 箱:hngxtkjc@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