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9270/2014-0000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 键 词:科技创新
文    号:郑科〔2014〕57号成文日期:2014-08-01发布日期:2014-08-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努力开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制定了《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ml:namespace prefix="o"?> 各县(市、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努力开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制定了《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4年8月1日

(主动公开)

附 件:

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创新水平,构建产学研政资介相结合的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加快科技进步步伐,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县(市、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科技局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立足实地,统筹全局,突出重点,努力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程序。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自查,形成材料后上报市科技局,然后由市科技局对材料进行核实认定,最后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三)注重绩效。考核以定量指标评价为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第三条 考核对象。指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东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四条 市科技局成立郑州市县(市、区)科技创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第五条 考核对象要把本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研究、自查、督促,按时上报考核材料,与市科技局保持沟通联络。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本级科技投入情况、科技产出情况、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科技项目及企业管理情况、科普活动情况和党委政府重视程度。

(一)科技投入情况。 主要包括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占当年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全社会R&D投入占GDP 比重、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金额、“两金”落实情况等。

(二)科技产出情况。主要是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及增速、技术合同成交额、万人专利申请数量、万人授权专利数量、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数量、科技进步奖励获奖数量等。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主要是指科技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情况,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情况、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情况、院士工作站认定情况、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数量等。

(四)科技项目及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主要包括争取上级部门立项数量及资金额度、到期市级科技项目结题数量/结题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型企业数量,创新型企业数量,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数量,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等。

(五)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主要是指县(市、区)委、政府领导专题调研科技工作情况,制定出台的有关推进科技工作的政策文件,县(市、区)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科技工作情况等。 

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挂钩。

考核按分组进行。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金水区为一组,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上街区、惠济区为一组,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为一组。

第八条 考核程序:

(一)确定年度考核目标。依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市科技局的年度目标,根据县(市、区)基本情况,进行任务分解,确定年度考核指标。

(二)自查申报。考核对象对照《郑州市县(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逐项进行自查总结,形成文字报告,随考核指标体系一并上报。

(三)核实材料。郑州市县(市、区)科技创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核实上报材料,拟定考核结果。

(四)结果认定。郑州市县(市、区)科技创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定的考核结果进行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第五章 考核档次 

第九条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分组分别进行排序,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

优秀档次: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快捷高效,能够争取国家及省里相关支持政策、资金、项目,及时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效果好,考核名次靠前。

良好档次:工作能够按要求配合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交办任务,能够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履职尽责效果较好。

一般档次: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沟通联络渠道不畅,工作任务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没有按时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履职尽责效果差,考核名次靠后。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条 把握时间结点。考核对象将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在当年的 7月20日、下一年的1月20日以前上报市科技局,上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报的视为无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严格审核把关。考核对象要认真做好自查申报,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本单位上报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如果出现虚假材料,考核结果按最低考核档次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郑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 表:

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上年度基数

年度

目标

分值(100)

完成情况

得分

备注

本级科技投入情况

(20分)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占当年本级财政公共

预算支出比例

 

 

5

 

 

年度指标

全社会R&D投入占GDP 比重

 

 

5

 

 

年度指标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万元)

 

 

2

 

 

年度指标

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金额(万元)

 

 

3

 

 

年度指标

“两金”落实情况(亿元)

 

 

5

 

 

年度指标

科技产出情况

(20分)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亿元)

 

 

3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

 

 

3

 

 

 

高新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及增速

 

 

3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4

 

 

 

万人专利申请数量

 

 

1

 

 

 

万人授权专利数量

 

 

2

 

 

 

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数量

 

 

2

 

 

 

科技奖励获奖数量

 

 

2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35分)

科技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

 

 

5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8

 

 

 

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情况

 

 

5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情况

 

 

10

 

 

 

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

 

 

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情况

 

 

1

 

 

 

院士工作站认定情况

 

 

1

 

 

 

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数量

 

 

1

 

 

 

科技项目及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

(20分)

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数量(项)/资金额度(万元)

 

 

1

 

 

 

到期市级科技项目结题数量/结题率

 

 

1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4

 

 

 

认定的科技型企业数量

 

 

4

 

 

 

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数量

 

 

4

 

 

 

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

 

 

5

 

 

 

认定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数量

 

 

1

 

 

 

党委政府重视程度

 (5分)

领导专题调研科技工作情况

 

 

1

 

 

 

制定出台有关科技政策文件情况

 

 

2

 

 

 








县(市、区)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科技工作情况

 

 

2

 

 

 



注:1.“年度指标”每年填报一次;其他指标,填写考核期内新增数值;

2.指标单位除注明外,其他为个(人、件)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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