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节〔2014〕446号)精神,为积极推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就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辖区内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情况进行调查,督导企业制定2014年至2017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工作,于2014年10月底前将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和推行情况报郑州市工信委能源处。
    二、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论证企业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可行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措施,大幅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促进节能减排。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积极督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抓好计划实施落实。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验收,并及时上报效果评估情况。省、市工信部门将根据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渝  赵剑伟
    电  话:67185458  67170052
    邮  箱:zzjwnyc@163.com    附件: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工作的通知
    2.钢铁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计划表
    3.建材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计划表
    4.化工、石化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计划表
    5.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计划表                                             2014年8月27日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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