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

郑工科安办〔2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都市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网〔2014〕146号)要求,为做好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市、区)。
(二)市有关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运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煤炭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消防支队、郑州供电公司、市重点项目办、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郑州铁路局。
    二、考核内容
    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具体考评表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11月25日前)。各考核对象要按照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各年度的目标任务,对涉及到本单位的具体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并收集相关数据、方案资料,撰写工作总结,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自查报告(附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考评表》。自查报告应包含工作完成情况、主要措施、经验体会、打算建议以及需要实地查看的事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11月25日前报送郑州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考核组(同时将考评表报送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实地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组织初审(11月26日—12月4日)。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结合2012年、2013年督导考核结果和2014年工作进展情况及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对确需实地查看的事项,梳理后报市考核组同意后组织进行。
(三)实地考核(12月5日—12日)。市考核组根据各单位和各领导小组提供的实地考核事项,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小组研究(12月13日—20日)。实地考核结束后,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初审情况、实地考核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综合分析研判后,按类别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排名,提出表彰建议名单,形成考核工作报告报市考核组。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考核工作,要通过总结考核,梳理工作成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和都市区建设各项工作深化提升。
    联系人:杨继武  万淑芳
    电  话:67183365
    邮  箱:zzgxwcyc@163.com    附件:1. 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考评表(县市区)
    2. 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考评表(市有关单位)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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