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426/2014-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4-12-31 | 发布日期:2014-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周日)、2月28日(周六)正常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周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周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