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32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机构,下设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1-01 | 发布日期:2015-01-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基层财政建设(包括“一事一议”及美丽乡村建设)。
①办事处申请项目资金→②项目初审后报市基层财政处→③市局审核无误后拨付。
二、粮食直补资金管理。
① 办事处报农补数据→②初审后报省厅直补办→③省厅审核无误后拨付→④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三、涉农资金监管。
四、两税工作后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