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7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郑发﹝2014﹞15号 | 成文日期:2015-01-07 | 发布日期:2015-01-07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2015-01-07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14﹞1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度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改革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简称“五单一网”)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总结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通过建立推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全面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及政府层级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加快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科学确定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现政府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简政放权原则
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按照“能减则减、该放尽放、应管善管”的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实现企业投资“法无禁止皆可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行政机制;对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事业单位,明确执法依据、严格执法主体资格,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便民高效原则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简化行政程序、工作流程和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开透明原则
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权力的基本内容、运行流程等信息,充分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动态调整原则
坚持与改革发展同步,及时调整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不断更新完善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
三、工作任务
通过梳理政府及部门职责,分析履职情况和我市产业发展状况,研究提出职权清理意见,编制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及配套制度,编制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五个清单”运行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立政府权责清单
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负责,各级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建立权责清单,并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承诺。具体内容为:
1.建立行政权力清单
(1)梳理部门行政权力。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务院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规定,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2个类别,对各部门(含内设机构、管理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除外)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在梳理部门权力过程中,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保留事项合法性;对属于部门工作职责、无审批性质的,根据管理事项性质,归入相应的行政权力类别。
(2)确定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在梳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对现有行政权力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转移、加强和提请调整的意见,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理出部门权力目录。
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予以取消;以部门“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评优、评级、评比项目。加大对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重点领域审批事项的清理削减力度,进一步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下放。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凡是能够下放的,原则上一律下放县级管理。对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市级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一般下放至县级行使;凡能够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的,原则上下放至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向城区和乡(镇)下放权力力度。
整合。确需保留的行政权力,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职权交叉、管理分散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转移。对资质资格认定类事项和一些技术性、专业性审查事项及属于行业服务性质的职能等,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承担。通过招标、评估等形式筛选一批社会组织作为承接主体,逐步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加强。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重点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提出职权加强的意见建议。
提请调整。根据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属于上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研究提出提请上级政府取消、下放、整合、转移、加强的意见建议。
2.建立责任清单
由市编办牵头,在梳理、确定行政权力事项的同时,结合各部门的“三定”方案中确定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的责任,理清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的边界,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部门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理出部门责任目录。
3.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承诺
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研究确定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等,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要细化到申请(举报投诉、登记)、受理、审查、决定、批复(批准、答复)等具体环节,对涉及同级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担的,要明确前后关系;对涉及上下层级共同实施的,要明确各层级及相关部门的办理程序、审核要求、办理时限及之间衔接等内容。由市编办牵头,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明确服务事项名称、服务条件和标准、服务时限、延时服务的条件及程序、延时时限、咨询服务热线、投诉处理等,编制固化服务承诺。
4.编制行政权责清单
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对行政权力目录、责任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进行汇总,形成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部门内部管理职权,不列入行政权责清单,没有列入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列入责任目录的,必须履行义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改办、市政府研究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履行行政职能的党委部门
(二)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在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认真做好省级以上批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重点进一步清理、取消、减少和简化前置性审批,加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
市、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按照统一规范和要求,编制和公布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前置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予以公开。清单目录之外,任何部门均不能设定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40个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三)建立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根据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关要求,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制订全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采取“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方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荥阳市产业集聚区、新郑市中原食品工业园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公布试点区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结合试点区域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明确不符合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行业、领域、业务以及国家、省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产业目录,列入负面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形成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特点鲜明的投资项目管理体系。清单以内的项目严格依法审批,限制不符合试点区域发展定位的产业扩张;清单以外的项目简化审批,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荥阳市、新郑市
(四)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
由市财政局牵头,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严格征收管理,建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工作体系。
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市、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公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
(五)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网
由市数字办牵头,运用云技术、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咨询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
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并试运行,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层次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2015年4月1日试运行,2016年1月1日,全面正式运行。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履行行政职能的党委部门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同时,提出加强监管的标准,明确相关领域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真空”和服务缺位,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同时,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既防止监管缺位,又防止监管错位和越位,真正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履行行政职能的党委部门
(七)建立“五个清单”运行制度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筹,各牵头部门负责建立“五个清单”和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定期修改完善,按程序确认公布,确保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等。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
四、工作步骤
推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从2014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15年3月底结束,分为自行编制、集中审核、审定确认、公布运行等五个阶段,其中政务服务网建成后启动试运行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自行编制(2014年12月10日前)
各级各部门开展职责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及配套监管措施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及书面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本级法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及配套监管制度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本级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及配套监管制度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与指导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审核(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2月10日)
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并反馈部门。清单由市发展改革委报上级部门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审定确认(2015年2月11日至3月10日)
各部门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邀请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相关代表论证后,再次将“五个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配套监管制度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各牵头部门审核。各牵头部门审核无误后统一提交本级政府审定。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第四阶段:公布运行(2015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五个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制度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开。先由各级各部门在本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再由市政府通过全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阶段:政务服务网启动试运行阶段(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2015年4月1日起,市,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联网并试运行,进一步优化完善提升。2015年12月31日前,最终建成四级高效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突破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成效的主要抓手和重中之重。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建立“五单一网”制度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门机构,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各牵头部门与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建立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市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改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协同推行。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专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联络机制,指导督促各部门报送材料,组织开展审核、公开工作,并做好清单公布后的后续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做好“五个清单”的衔接工作;市监察局要查找“五个清单”中的廉政风险点,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实施重点监控,并加强推进“五个清单”制度情况的行政问责;市政府法制办要统筹加强对职权设立的合法性审核,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优化再造,固化权力运行图,确保“五个清单”全面、真实、合法、有效;市编办要做好服务承诺的严格把关,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合理确定部门职责,认真审核,合法合理确定承诺;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要会同市监察局、市数字办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形成上下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市级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五个清单”制度建设,认真研究职权下放事项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工作的指导,做好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部门权力事项的比对和规范工作,明确本系统职权事项的名称、归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口径和标准,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职权体系。
(四)严格督导问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立“五个清单”制度的督导,建立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坚决纠正。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把监督检查和问责贯穿到每项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得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推进、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附件:1.郑州市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2.郑州市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3. 郑州市建立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4.郑州市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5.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郑州市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简政放权,界定政府权力边界,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权力法定、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公开、服务便民、监督固化”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推进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权力法定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清理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皆需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法律的明确授权,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权力,保证行政权力在法定框架内运行。
边界清晰原则。坚持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府行政职能的边界,锁定政府行政权力的依据、数量和程序,行使权责清单以外的行政职能,不得作出减损管理相对人权利和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相一致,坚持“谁用权谁负责”、“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依法用权、规范用权。
运行公开原则。推行政府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制度,编制的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由市政府在政府网站统一向外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各部门门户网站也要对外公开。
服务便民原则。积极推动政府职能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权责清单确定的行政职能,加强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管理、监督保障职能,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
监督固化原则。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将权责运行情况逐步全方位置于实时监控之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厘清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权责清单,锁定各部门行政权力底数,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有序运行,为实施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夯实基础,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履职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着力打造“有限、有为、有效”政府。
四、范围对象
(一)下列单位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列入权责清单范围:
1.市政府;
2.履行行政职能的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垂直管理的市级行政管理部门;
4.市本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二)县(市、区)、市级各开发区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参照本方案要求与市级同步进行。
五、工作重点
(一)清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依据
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其负责贯彻执行的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厘清依据底数。已明令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必须立即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依据。除此之外,要对本单位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全面梳理,厘清相关责任依据底数。
(二)梳理行政权力和职责
认真对照本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条文中涉及的部门权力和职责,逐一分类登记。对行政权责要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2个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包括规范性条款和实施性条款,不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同一项行政权力合并为一项,同时罗列权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间有冲突的,要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旧法服从新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原则综合处理。澄清本部门行政权力的种类及数量,列出详细的部门权力清单,实行目录化管理。
在梳理行政权力的同时,结合“三定”方案中确定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的责任,理清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的边界,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理清部门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详细的部门责任清单,实行目录化管理。
(三)优化履职流程
行政机关要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规定,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环节按照便民、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优化、固化,规范流程。同时,依据法定办理时限,结合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的履行时限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确定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条件、审批权限、延长时间和程序。对服务事项,要做出服务承诺,明确服务事项名称、服务条件和标准、服务时限、延时服务的条件及时限、咨询服务热线、投诉处理等。
(四)公开行政权责清单
将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汇总,由市政府统一编制《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在《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的基础上,将权责清单细分到工作岗位,并制定与权力项目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标准、履职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救济渠道等配套措施。《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及建立的配套措施,在市政府网站及各相关单位网站上公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11月中旬前)
对建立全市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进行动员,分解相关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工作目标、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完成时限。组织权责清单编制培训,对编制的方式、方法、难点进行讲解培训。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项分管,组成专门机构专职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及自行拟定政府权责清单阶段(2014年12月10日前)
(一)梳理依据。各部门对本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截止至2014年10月31日)进行全面收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对明令废止或宣布失效的立即停止执行,对保留、新制定或修订的,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逐条、逐款认真查找,清理出由本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的部分。同时,对责任依据进行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依据可以是一般性规范性文件。
(二)确定权责。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有关规定,将与其对应的具体权责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2个类别分门别类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的要求,对梳理出的行政权力和职责提出取消、下放、整合、转移、加强和提请调整的意见,确定本部门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边界。根据 “三定”方案中确定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的责任;理清与相关部门权力交叉、交集情况,明确主办和协办,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理清并确定部门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三)编制目录。各部门对照本单位机构、人员和职责编制情况,将相应的行政职责分解成具体项目,并进行合理分配,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后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要进一步强化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职能,科学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单应列明权力和责任的类别、规范名称、法律依据(详细到法条的具体内容)、承办机构等内容。
(四)规范流程、制定配套措施。在确定行政权力和责任的同时,各部门依法依规梳理规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承诺,全面规范流程、办理时限、延长办理时限的条件及审批权限、延长的时限、审批程序等,建立配套监管措施。对于市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责任,由负责前期工作和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负责梳理、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措施。
(五)上报自查报告。各部门将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及书面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
第三阶段:集中审核阶段(2015年2月10日前)
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配套监管措施进行法制审核,组织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反馈至各部门;市编办对责任清单和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进行审核,组织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反馈至各部门。
第四阶段:审定确认阶段(2015年3月10日前)
各部门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邀请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相关代表论证后,再次将本部门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措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对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市编办对责任清单、服务承诺和配套监管措施进行再次审核无误后,共同编制《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初稿),提交市政府审定。
第五阶段:公布运行(2015年3月31日前)
《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初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程序审定后,各部门将各自权责事项及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等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并运行。随后,市政府通过全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对行政权责实行目录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七、组织保障
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作为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共同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改办、市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参加,工作人员从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改办、市政府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抽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工作人员具体分为三个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研究制定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措施,拟制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起草工作总结,编发工作信息简报和通报,组织协调新闻采访报道;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工作督导;协调公布《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等工作。
(二)业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权责清单的梳理、流程编制复核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措施的梳理、编制,协调权力交叉冲突问题的处理解决,拟制《郑州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2014)》(初稿)。
(三)复核审核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部门权责事项的合法性、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复核(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责任清单、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进行复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市编办负责),并对各部门修改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进行确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熟悉业务和法律政策的同志参与进来,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开展专项工作,为清理工作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拟定方案、建立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协调有序、同步推进。
(二)强化配合协调
市政府法制办要发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的牵头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部门报送职权清理材料,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加强权力设立合法性审查,做好权责清单公布后的后续工作,并负责市政府权力、权力流程图的梳理复核、编制复核及清单编制工作。市编办要做好责任清单的清理、确定和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措施的审核界定工作,把权责清单与部门职能界定有机结合起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牵头做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清单的梳理等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与政府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衔接,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清理、梳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把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工作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工作结合起来。市财政局要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与权责清单的结合与衔接,做到工作统筹、同步推进。
(三)加强检查指导
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行政权责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经验,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纳入2014年度、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和各单位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附:1.市级行政权责清理范围
2.郑州市行政权责类别说明
3.行政权责事项总表
4.行政权责事项分表
5.部门行政权责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
6.部门权责事项编码说明
7.自查报告主要内容
8.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