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32X/2015-00196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格执法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关 键 词:价格,执法,价格执法
文    号:郑价检〔2015〕1号成文日期:2015-01-28发布日期:2015-02-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2015年春节将至,为规范全市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我市良好的价费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春节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春节期间消费集中,容易引发价格波动。各价格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全市价格总水平和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二、强化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开展多频次全覆盖的春节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以明码实价示范店、明码标价一条街、价格诚信单位为载体,以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以商超、农贸市场、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旅游商品与景点门票等服务和网络购物等为切入点,加强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要密切关注家政、快递、洗车、美发、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波动,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畅通诉求渠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咨询、投诉与举报。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妥善解决价格纠纷。

请各价格部门将当地春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于2015年2月24日前报送市物价局(电话:67189827;电子邮箱:zzswjjzhk@163.com)。

 

附件: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传真〔2015〕5号)

 

2015年1月28日


附件

  • 豫发改办传真〔201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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