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领导分包制度对口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98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2-02发布日期:2015-02-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推行领导分包制度对口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推行领导分包制度对口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5年,郑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已经《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郑政文〔2015〕49号)分解下达。为切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入住管理,确保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继续推行市局领导分包制度,对口督查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现就推行市局领导分包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推行领导分包制度,决定成立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德耀

      副  组  长:王  刚

      成      员:宋建伟  高胜利  王修安  杨智威  雷  鸣

       季  朝  卫长保  李家璋

      代文启同志为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住房保障处,由住房保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推行分包制度

      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市局领导牵头,市局住房保障处、市保障办、市棚改办和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分包对口督查小组(市局领导分包对口督查安排详见附件1),具体负责督查、推进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分包对口督查小组要坚持每月一次实地查看,积极解决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三、明确工作重点

      各分包对口督查小组要紧紧围绕各县(市、区)年度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签订内容开展工作。一是针对年度目标建设任务,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分类进行实地查看和督查;二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节点工作时限,对列入台账的项目逐个进行督查,切实了解掌握项目在环评、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可研批复、融资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三是将督查情况以及督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四、严格工作要求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当前最紧迫的中心工作之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一是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尽快建立台账,逐一明确项目责任人和联系人,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要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配合做好对口督查工作。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市级层面的督查督办制度,指导各分包对口督查小组做好专项督查工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实施月督查制度,各分包对口督查小组要于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电子文档发送至zz67889926sx@126.com );结合督查情况,由市保障办定期刊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专报。四是各县(市、区)要围绕2015年目标任务,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三种类别分类逐项统计汇报(汇报格式详见附件2)。五是督查人员应实事求是反映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恪守廉政准则。六是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督查工作(详见附件3),本辖区住房保障部门要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协调和配合,确保督查工作落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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