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5-0000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收费,定价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5〕6号 | 成文日期:2015-01-29 | 发布日期:2015-02-06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你院《关于汝河路分院儿科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郑中医〔2014〕92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精神,结合《郑州市中医院汝河路分院床位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5〕3号)和病房设施情况,经研究,对你院汝河路分院儿科改建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双人间(18张床,带卫生间):26元/床·日 房间设施:高档双升软床、床头柜、沙发、彩电(数字电视)、冰箱、微波炉、更衣柜、床头呼叫器、陪护椅,卫生间配有电热洗澡设备、卫生洁具全套,中心监护、供氧、空调系统,互联网上网终端,健康岛(为病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材、活动区域)。 二、双人间(4张床,不带卫生间):22元/床·日 房间设施:高档双升软床、床头柜、沙发、彩电(数字电视)、微波炉、更衣柜、床头呼叫器、陪护椅,中心监护、供氧、空调系统,互联网上网终端。 三、三人间(3张床,不带卫生间):20元/床·日 房间设施:高档双升软床、床头柜、沙发、彩电(数字电视),微波炉、更衣柜、床头呼叫器、陪护椅,中心监护、供氧、空调系统,互联网上网终端。 以上床位费中均含取暖、降温费。你院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