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9127832/2015-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09 | 发布日期:2015-02-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建立基础台账,加强日常巡查。根据工地类型及特点实施分类、分阶段、分时段监控,不断加强巡查治理,建立健全问题台帐。二是做好执法宣传,加强教育引导。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巡查走访等形式,进一步向施工单位宣传有关扬尘污染整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施工单位对治理扬尘的知晓率。三是改进治理方式,加强盲点监控。不断加大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各施工工地的巡查走访,通过拍照、录像等形式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进一步加强巡查治理的盲点监控力度。四是善用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存在问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要求及时整治到位,对拒不采取防尘措施、施工运输泄漏遗撒、物料堆放扬尘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程序顶格处罚,确保辖区内各项防尘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