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426/2015-415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郑交党〔2015〕21号 | 成文日期:2015-02-12 | 发布日期:2015-02-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邓晓梅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邓晓梅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吕国洲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运输处副处长职务;
赵百鑫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信访稳定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晓丹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刚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路政管理处副处长;
何中楠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处副处长;
徐丽萍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范现锋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马跃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信息处副处长;
董万胜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宣传培训处副处长;
张宝太同志任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副处长。
中共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