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70/2015-00150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业务信息/农产品质量监督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17 | 发布日期:2015-02-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引导科学生产。深入种养殖基地进行技术指导,引导其准确把握农药、化肥等农产品投入使用量,进一步从生产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完善监测方案。根据节前农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以蔬菜、水果、水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实行全方位农产品质量监测,并不断完善例行监测方案。四是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政令畅通,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