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92411/2015-000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19 | 发布日期:2015-0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给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明湖办事处高度重视,与区民政部门协调沟通,由社会事业办牵头,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
办事处依托各社区(村)开展了对于困境未成年人全面的摸底筛查,建立了详细的基础数据档案。同时,安排民政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对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的原则,及时上报区民政部门。办事处还建立了贫困家庭帮扶机制,通过养殖或种植业扶持、生活救助、职业技能培训等形式,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脱贫解困。
与此同时,我办还将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培训和宣传服务机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