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6235938/2016-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15 | 发布日期:2015-0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在烟花爆竹销售的第一天,区安监局全体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全员在岗在位,并以四项措施为抓手,打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第一枪。
一是做好动员部署。我局周五专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即将到来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合理调配人员,强化一线执法力量,举全局之力,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二是抓好源头管理。按照“抓源头、强监管、严执法”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管,严查向无证经营者销售烟花爆竹,向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超量送货,违规销售A级产品和礼花弹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重罚。
三是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对无证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地点与许可证地址不符、安全距离不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备售产品不符合规定、零售场所私设烟花爆竹小仓库,零售A级产品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明年申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资格。
四是做好举报查处工作。我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A级产品、经营“三无”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无证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及窝点,一经查实,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郑州市金水区安全监管局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