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67806405/2015-00035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政策法规/法规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炭
文    号:郑煤〔2015〕29号成文日期:2015-03-05发布日期:2015-03-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地煤集团、国投河南分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煤矿现场管理水平,推动安全治本攻坚,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煤矿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全面建设“现场管理提升年”为契机,推动煤矿企业装备水平提升和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双轮驱动”,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符合我市煤矿实际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模式,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学习借鉴现代化管理手段,解决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低、规程制度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煤矿科学管理水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市煤炭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柴栓庆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全市煤矿“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四、工作措施(一)用好“一个载体”,提高管理意识。2015年全市煤炭行业要以“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抓好源头预防,深化过程控制,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高现场管理意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二)落实“两个严格”,抓好源头预防。1.严格规程措施审批。每个采掘工作面、维修工程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采面搬迁、巷道贯通、支护变更、钻孔施工等每项特殊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措施要根据地质资料、矿压显现规律、设备性能等编制,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在作业过程中,地质条件、生产工艺、支护形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或补充。主体企业(区域公司)要按照“三不批”原则,严格审批规程措施,即地质资料不清不审批,措施不具体不审批,编制缺乏针对性不审批。2.严格工程“开工许可”。井下各项工程落实“开工许可”制度,采掘工作面、维修工程和特殊作业开工前,必须由主体企业或区域公司进行“三评价一评定”(对顶板管理、瓦斯防治、水害治理进行评价,对机电运输系统进行评定),煤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工程“开工许可牌”后,方可作业。严格做到“五不开工”,即规程措施未制订或未审批不开工,工人未培训或未贯彻学习不开工,现场管理员不到位不开工,未组织“三评价一评定”不开工,无“开工许可牌”不开工。(三)加强“三项建设”,深化过程控制。1.加强班组建设。煤矿企业要借鉴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国投塔山煤矿“人人都是班组长”班组管理法等先进经验,推行班组长轮值管理机制,形成全员管理班组,提高工人的技术素质和责任意识;推行班组“三位一体”现场管理机制,即班组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形成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确保安全;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选拔业务技能熟练、技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人充实到领导岗位,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加强班组建设,打造高素质安全班组,提升现场作业安全保障系数。2.加强执行力建设。执行力建设是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项规程措施的有力保障。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应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严防“三违”,做到组织指挥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现场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的标准、程序进行作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经验主义、习惯性违章。同时要建立健全责权清晰、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3.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细则进行现场管理,让质量标准化贯穿到井下生产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要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制度,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提高。主体企业或区域公司要定期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等,确保安全生产。(四)推行“四个机制”,强化监督检查。1.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市、县(市、区)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网格化人员到矿要深入井下一线,使发现问题在井下,解决问题在井下,做到人员下沉、职责下放、监管前移,从根本上解决监管工作不积极主动、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2.推行矿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双带班”机制。生产矿井每班至少由一名矿级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进行全程满点带班,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定点检查巡视,井下有特殊作业时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等。3.推行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煤矿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名工人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熟悉设备性能和作业防范重点,促使工人规范化作业。要制定人才培养引进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围绕综采综掘、水文地质、瓦斯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开展技术规范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以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4.推行奖惩激励机制。“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要开展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现场管理不到位、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人培训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双倒查”。企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季总结、年评比,对勇于创新、动真碰硬、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通报表扬。五、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是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零星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该项工作,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全市煤矿现场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二)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煤矿实际,分别选取一家地方煤矿和一家兼并重组煤矿作为“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示范矿井,进行重点督促,服务指导。要充分发挥示范矿井典型引路作用,及时将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组织辖区煤矿进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市煤炭局网格组和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将井下现场管理作为今年日常安全监管及各项安全督查检查的重点,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执法检查。凡发现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问题的煤矿,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坚决杜绝带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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