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水区阳光体育节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79389/2015-00126主题分类:卫生、体育/体育/业务信息/体育体制改革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体育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12发布日期:2015-03-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5年金水区阳光体育节实施方案

2015年金水区阳光体育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促进我区学校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经区教体局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金水区阳光体育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形式(分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

    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组织机构,由主抓体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活动重点放在学校层面,做到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将竞赛、体质健康测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巩固创新,讲究实效,形成人人参与、班班活动、校校比赛的良好局面。

(二)第二阶段:基层活动阶段。

1.各校要于2015年4月2日前,将本校体育节实施方案上传至金教FTP://体卫科/上交/2015体育节/体育节实施方案文件夹。

    2.各校要根据要求开设本校体育节分会场,组织校内活动、比赛,进行选拔和组队。本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运动会。按照体育节各单项体育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各项比赛的报名及比赛工作。

    3.体育节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工作。一是将能反映本校活动情况的信息、图片、视频和总结及时上传至金水区阳光体育专栏;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新闻宣传的数量、质量将作为评选体育节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4.各校要于每个学期末,将本校体育节活动的竞赛日程安排,成绩记录册、图片、视频以及总结等,以书面材料和影像材料两种形式留档保存。

(三)第三阶段:区级比赛阶段。

各单位依据体育节各单项竞赛及活动的规程,组队参加体育节的相关竞赛及评比活动。

(四)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做好2015年金水区阳光体育节总结工作,并表彰奖励体育节实施过程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分组情况及竞赛项目

(一)小学组(含中心校)。

1.基础项目

⑴竞赛项目:田径、篮球、足球、跳绳;

    ⑵评比项目: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体育校本教材评比、征文评比、体育教学质量抽测。

2.选报项目

    ⑴竞赛项目:乒乓球、毽球、排球、啦啦操、围棋、科技体育相关项目;

⑵评比项目:金水区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申报。

(二)初中组。

1.基础项目

⑴竞赛项目:田径、篮球、足球、跳绳;

⑵评比项目: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体育校本教材评比、征文评比、体育教学质量抽测。

2.选报项目

⑴竞赛项目:乒乓球、毽球、排球、啦啦操;

⑵评比项目:金水区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申报。

(三)教工组(含机关、二级机构)。

1.基础项目:第九套广播操;

2.选报项目

⑴竞赛项目:田径、三人制篮球、乒乓球、羽毛球;

⑵评比项目:健身操、体育科学论文。         

(四)市级及市级以上比赛。

各校可依据本校体育特色活动的开展情况,组队参加郑州市以及市级以上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及活动,并于赛后将获得的成绩以电子稿形式上传至金教FTP:// 体卫科/上交/2015体育节/区级以上比赛成绩上报文件夹中。区教体局将依据获奖情况酌情表彰。

三、运动员资格

(一)小学组、初中组。所有竞赛项目依据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要求,持郑州市中小学生学生卡报名、参赛。

(二)教工组。凡是金水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和在区教体局备案的聘任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需严格审查参加竞赛项目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单位体育节全年竞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参赛办法

各校可组队参加体育节的各项比赛,严格按照各单项竞赛的规程进行报名(报名表须经校长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基础项目中竞赛项目的田径、跳绳以及评比项目为必报项目,各学校要从篮球、排球、足球中至少选择一项组队参加;选报项目可任选。各单位所有参赛项目的获奖等次将累计为本次体育节团体总分。

五、竞赛办法

体育节各项比赛严格执行各单项竞赛规程。运动员需由参赛单位组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不参保,出现的一切伤害事故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名额。所有组别评比项目的比赛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依据各单项规程进行评定。小学组、教工组的所有竞赛项目团体录取前八名,第一至三名为一等奖,第四至八名为二等奖,另外再推选出部分积极参与的学校评定为三等奖;中学组的所有竞赛项目团体录取前三名,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至三名为二等奖,另外再推选出部分积极参与的学校评定为三等奖。

(二)单项比赛。各组别的单项比赛报名不足八队的(含八队)减一录取,依次类推。报名不足两队时取消该组别项目的比赛(排球除外)。

(三)申报“金水区体育特色项目学校”被批准的单位,将作为选报项目一等奖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经金水区教体局选拔或指派参加上级比赛、活动获得荣誉的学校,优先评选“金水区体育特色项目学校”。

七、计分办法

(一)基础项目。一等奖45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5分,分别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

(二)选报项目。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分别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

(三)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一等奖9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30分,分别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

(四)学生征文评审。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按6、3、1计分;教师体育科学论文按一等奖9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分别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

(五)新闻报道。与体育节相关新闻报道通过审核在体育节专栏中报道的,一篇计0.5分,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

(六)参会情况。各单位按要求参加区教体局及区级以上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会议,迟到缺勤一人次的扣除体育节团体总分1分。

八、奖惩

(一)奖励方式。本届体育节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本届体育节中表现优异的团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奖项设置。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研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根据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资料和网上信息上传情况进行评选,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纪律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金水区阳光体育节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九、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单项规程。

十、其他

体育节各项比赛期间的医药、交通、住宿、茶水及运动员、教练员补助费由各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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