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1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26 | 发布日期:2015-03-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郑州经开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与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办公室主任岗位。
2 内容与要求
2.1 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2 负责收发拟办、督办、查办、发文的审核工作。
2.3 负责中心的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2.4 联系落实内外事物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接待工作。
2.5 负责中心党组会议、办公室会议、半年和年终总结表彰大会、日常会议的组织及议题准备工作,负责中心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撰写。
2.6 负责拟定中心工作计划、岗位职责,起草有关文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2.7 负责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编制。
2.8 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积极配合其他局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督考核
3.1 中心办公室主任根据《目标责任书》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
3.2 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
3.3 中心办公室主任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