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89/2015-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20 | 发布日期:2015-03-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教体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郑州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圆满完成了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教体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和《意见》要求,以及区教体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针对2014年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教体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由教体局办公室负责,并配备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2014年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渠道,及时公开
根据群众需求和工作需要,我局重新优化了金水区教育信息网的栏目设置。围绕我区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及时回应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相关文件、重点工作等政府信息,提高教体局工作透明度,把金水区教育信息网和金水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作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二是政策法规。包括教体局规章计划及规范性文件。三是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证、教师交流、评优评先等。四是公告、公示及年度工作报告。五是重大事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六是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教体局信息公开目录,2014年以来,区教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件,其中通过金水区教育信息网和金水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信息670件,通过媒体公开信息26件,通过微博公开信息24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区教体局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2014年,不存在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教体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区教体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为外界了解金水区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的工作离《条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不够准确,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内容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把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教体局日常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我局共回应解读事件383件,其中微博回应1件,其他方式回应382件。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