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安全保卫人员服务工作标准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9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 键 词: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27发布日期:2015-03-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安全保卫人员服务工作标准关于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安全保卫人员服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心安全保卫人员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2 工作职责

2.1 认真执行“敬业、服务、创新”的企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及社会公德,坚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2.2 负责中心公共财物安全,维护大厅工作秩序。

2.3 积极参加常规培训,增强防卫能力,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

2.4 管好车辆进出,停泊。

3 工作要求

3.1 熟悉所管范围基本情况,了解各工作人员的来去情况。对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按规定进行查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及时报告。

3.2 热情接待工作人员的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项。举止端庄,讲究文明礼貌。

3.3 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做好值班记录,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

3.4 提高消防意识、杜绝火灾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 监督与检查

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保卫人员服务的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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