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统计局三措施核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

索 引 号:K24275290/2015-0006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工业统计
发布机构: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 键 词:核查,工业,名录库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4-15发布日期:2015-04-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5-04-15废止日期
区发改统计局三措施核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

一是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利用税务、工商资料,及时掌握规上工业企业新开工、变更、注销以及“关并停转”情况,增强基本名录库的真实性、时效性。二是核实基础名录库。对主营业务收入在2500万以下的企业进行全面走访,按照属地原则将名录库内单位划分到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实地走访、同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摸清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对审核出现的异常情况逐一查询,做到有错必改,确保名录库数据质量。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全面核实关键数据及重点财务指标,重点审核统计台账,做到机表一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指标属性、指标间逻辑关系的审查,确保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