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联合市安监局进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索 引 号:769492411/2015-0008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4-30发布日期:2015-04-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湖办事处联合市安监局进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月28日下午,明湖办事处联合市安监局、区安监局、社区人员到地处我辖区的郑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及普法教育。市安监局执法检查人员首先对企业安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告知企业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法律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企业应重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不走形式,重效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企业还需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档案,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并对员工加强劳动防护,按需求配备口罩、防护服,做好职业病防护、体检等。普法教育后,市安监局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查看了企业安全生产文件,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使企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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