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郑州高新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4528/2015-006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郑开管办〔2015〕23号成文日期:2015-05-07发布日期:2015-05-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郑州高新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5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做好2015年我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准确反映201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人口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人口城镇化统计数据库及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能够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人口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范围为国家1%人口抽样调查和河南省3%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抽样调查顺利实施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管委会决定建立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中心,具体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这次人口调查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调查所需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地理信息测绘(国土部门)部门负责提供人口经济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供育龄妇女及出生人口资料和新出生婴儿医学证明发放情况等资料;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死亡人口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以及干扰、干预人口调查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全面建立调查小区电子地图和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使用手持电子数据终端进行数据采集的有关工作,切实提高调查工作水平。

    (三)认真制定调查工作方案。要在调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要强化对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四)落实调查经费。根据豫政办〔2014〕154号文件要求,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2015年郑州高新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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