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26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采购,政府采购,招标,协议供货,定点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文    号:郑经采公开(2015JDDL)38号成文日期:2015-05-19发布日期:2015-05-19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郑经采公开(2015JDDL)38号 第二次招标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JDDL)38号

二、项目内容:

包号

标段

货物名称

协议

供货

F包 工装

F

工装定制

包号

标段

定点

服务

K包

公务印刷

L包

会计事务所入库

M包

律师事务所入库

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选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F包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够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并在郑州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地、有注册的常设机构,在河南省内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站;

3、投标资质要求:

F包: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K包:投标人须具备《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

L包: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M包: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F包和K包一次报名的投标人仍然有效。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9  日至2015年 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00米中科·金座8楼809室)报名。

2、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2.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营业执照的)、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副本)以及资格证明;

2.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核查无误后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6785550

代 理 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联 系 人:蔡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1-65928010

传    真:0371-65928010

电子信箱:hnjdzb@163.com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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