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5139616/2015-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新具茨山委字〔2015〕17号: | 成文日期2015-05-27: | 发布日期2015-05-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收贮与还田”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布置,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管委会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目标任务
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的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管委会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成
副组长:赵金聚 寇首道
成 员:李超峰 张艳磊 李国亮 贾湘峰 吴建伟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全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督查各村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管委会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大会动员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大力宣传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群众性的禁烧秸秆宣传,作到村主要道路和自然村庄醒目位置及田间地头均有禁烧秸秆标语、禁烧标牌,切实营造禁烧秸秆的浓厚氛围。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支持、配合禁烧工作,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预防为主,控制源头
各行政村要严格排查火灾隐患,及时对主要道路及其两侧堆放的农作物秸秆和杂草进行清理,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事件的发生。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好技术指导,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秸秆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通过多渠道解决农民秸秆出路问题,有效地消除焚烧秸秆的隐患,缓解禁烧工作的压力,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四)落实目标,明确责任
管委会将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体系,与各行政村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其他村(组)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各行政村也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各个农户。
(五)加大督查,严格责任
凡因宣传不力,指挥不当,将对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处以每堆1500元、每亩15000元、每棵大树(直径500px以上)500元、小树(直径500px以下)100元的罚款,直接从办公经费中划拨;各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包村领导罚款200元。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成绩突出的行政村,年终给予不低于1000元奖励。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