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9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5-28 | 发布日期:2015-05-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做好郑州市房管系统2015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郑东新区直属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房管系统的防汛工作,确保城市房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根据“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扎实搞好今年的城市房屋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房屋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城市房屋防汛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进行。房管系统要建立房屋防汛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保证城市房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目标任务、办公场所六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任务,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郑州市房管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耀
副组长:宋建伟 高胜利
成 员:王修安 杨智威 雷 鸣 季 朝 王 刚
卫长保 李全云 钟喜正 夏卫英 贺明理
周书臣 陶作勤 李秋歌 李家璋 郑喜四
许银欣 张献忠 李志刚 朱永建 侯永革
徐祖新 孙君甫 赵金良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海波任防汛办公室主任,董国彩、张绍臣任防汛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房屋安全管理处、局办公室及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郑东新区直属分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相应机构,主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把房屋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科学、细致的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狠抓落实,定期向市局防汛办汇报工作。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郑东新区直属分局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认真做好汛前房屋排查,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各单位负责排查辖区内的危旧房屋,并指导房屋产权单位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要重点对直管公房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抓紧时间进行汛前抢修加固,并制定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和抢险队伍,对暂时无法维修加固或改造的危险房屋应停止使用。
(二)防汛物资及器材准备
充足的防汛物资器材是保障战胜洪水、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备好、备足各类防汛应急物资和器材,要摸清料源,落实地点与数量,登记造册,保证需要。同时各单位要配备防汛专用车辆,保证防汛需要。
(三)制定完善的房屋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防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突发性强,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以干部、党员、团员为骨干,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在“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模拟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在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房屋防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法律法规,把防汛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防汛。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防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辖区的房屋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投入到位;广泛深入地进行城市房屋防汛工作的宣传和动员,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防汛意识。在汛期到来之际,亲临一线指挥,确保房屋安全度汛。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和防汛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定防汛工作方案。要对防汛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防汛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
(三)充分利用我市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城市房屋防汛网格化管理。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危险房屋等防汛重点部位建立台账,落实防汛网格管理和网格防汛责任制,落实网格巡查、信息报送、及时处置,做到城市房屋防汛无缝隙全覆盖,实现汛期房屋防汛事件快速发现、快速报告、快速处置。
(四)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保持联络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汛期不失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证实施有效的指挥调度。
(五)严格汛情上报制度。各单位辖区内房屋出现险情应立即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处理完毕要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防汛办。
(六)加强监督,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汛期各单位对上级的防汛指挥调度要做到无条件立即执行。要严明纪律,严格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凡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人员中有消极懈怠、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不听从统一调度造成损失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各单位6月1日前,将防汛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情况报市局防汛办(907室)。
市局防汛办公室电话:67889710(白天)
市局防汛值班室电话:67889815(夜间)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