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4528/2016-00166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义务教育工作 |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 关 键 词:教育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6-05 | 发布日期:2015-06-0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市区201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5〕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登记审定工作
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责任在区招生办和各小学学校。
(一)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程序
1.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照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15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2.学校审查。由毕业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审查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深入毕业生家庭调查,再由学校校长亲自核查并加盖私人印章和学校公章、签署日期。审查结果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3.区招生办复查。由区招生办组织的核查小组对小学核查的结果进行入户调查。核查小组成员由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二)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审定工作的监督
为了保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和毕业班要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工作的监督。区招生办对各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在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者,要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咨询电话:18937116604
报名地点:郑州高新区长椿路小学(西四环与药厂街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三、报名办法
(一)区内小学毕业生和非区内小学毕业生
高新区区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一律在各毕业学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毕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办集体报名。
非高新区区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在2015年6月16—18日到区招生办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不同情况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具有高新区户口、房屋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在就读小学填写《2015年郑州市市区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到学校或区报名地点履行报名手续。
2.没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在高新区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就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毕业学校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郑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学义务教育证书等材料。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登记。
3.高新区以外郑州市区户口的高新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区报名。
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具体办法:原则上以新生家庭真实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相对就近入学。家庭住址不在招生学校服务区的新生,原则上回本人家庭住址所在的招生学校服务区就近入学。坚持子女随父母生活的原则。
未经教育局同意私自超越本校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不予进行学籍注册,小升初学生不按就近分配入学的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四、招生范围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郑州中学
金色嘉园小区、快乐E家小区、阳光馥园小区、帝苑别墅小区、五洲华夏村小区、郑州中学家属院、宏莲花园、青年文雅公寓、玉兰雅庭、箐翠苑、启明村小区、怡景花园、瑞达制药家属院、美景菩提小区、瓦屋李村。
五十八中
郑大社区(盛和苑社区)、学府花园(工大社区)、锦华苑社区、翠竹苑社区、西现代城社区、万丰慧城、金盾花园小区、锦绣苑社区、外国语家属院、国税培训中心家属院、西雅图社区、莲花苑社区、郭庄(基正盛世港湾小区)、地矿家属院(莲花街56号)、地质家园(科学大道81号)和堂李村、水牛张村、赵村、张五砦村、任砦村、朱砦村、东连河村、牛砦村、枣陈村、岗崔村、西连河村、祥营村(祥营小区)、师新庄村、大谢村、东史马村、丁楼村、贾庄村、沟赵村、郭村、庄王、榆林村及其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十七中
通和社区、红河社区、西湖春天社区和南流村、陈庄村、老俩河村、五龙口村、孙庄村及其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子女。
石佛中学
岳岗村、关庄村、葛寨村、欢河村、石佛村、大里村、北里村及其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子女。
高新区第一中学
化工厂家属院、中原制药厂家属院、西湖美景社区、洼刘村(升龙又一城)、睿智花园、睿智楠园、百炉屯村、秦庄村及其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子女。
高新区实验中学
祝福红城、兰寨村。
备 注
1.郑州中学所辖范围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住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2.高新区拆迁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址参加就近入学。
五、切实加强对小升初入学工作的领导
小升初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学校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市区初中招生纪律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小升初入学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小升初入学工作,及时解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实施。教育局负责入学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和教师,要严格执行小升初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特别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登记、审定和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
各初中学校必须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受“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教育局统一分配擅自超越本校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不予进行学籍注册。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