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242771X/2015-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意见,换届选举,社区 | |
文 号:梧桐党〔2015〕31号 | 成文日期:2015-06-05 | 发布日期:2015-06-05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区党工委部署,梧桐办事处党工委决定,2015年7月以前,进行梧桐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第五届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重大意义。梧桐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是在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努力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党领导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要实践,是夯实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对于健全基层党内民主和居民自治机制、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社区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指导思想。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切实把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按照区党工委强化“双基”建设的要求,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党员群众公认的社区“两委”班子,为全面推进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工作目标。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使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班子能力全面提升,居民的参选率和居委会的直选率进一步提高,党领导的居民自治机制更加完善。
二、全面把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党的领导。办事处党工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始终掌握主导权,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优势,确保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换届工作全过程,确保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委会的顺序进行换届,合理安排时间间隔。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居委员主任候选人的,要辞去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时,引导居民选举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二)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办事处党工委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法定程序,保证换届工作公正有序。统一社区“两委”届期,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社区“两委”任期未届满的,应在征得社区“两委”成员同意的基础上提前进行换届;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的村改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社区居委会换届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三)充分保障民主权利。在社区组织换届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促使党员和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党员和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的有效途径。在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环节,要充分发挥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作用,引导居民把政治素质好、群众普遍认可的人员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选举规程和民主程序做好登记选民、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选民能够不受干扰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四)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社区“两委”成员的素质关,真正把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特别要选准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坚决避免把有违法犯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不好的人选为社区“两委”成员。鼓励辖区内有影响力单位的党组织成员在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倡导鼓励社区内的党员群众参加选举。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细化并公布社区“两委”人选的资格条件,要把好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关,主动征求纪检机关和信访、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加大妇女干部选拔力度,把优秀妇女依法依规选进社区“两委”班子。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
(五)做到“三个结合”。社区“两委”换届要与基层基础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和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要与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豫办〔2014〕33号)精神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要与新型城镇化工作相结合,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村改社区居委会工作,健全社区组织体系,提高城镇化水平。
三、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一)加强换届法纪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纪教育。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建立候选人选前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制度,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推行候选人遵纪守法公开承诺制度。
(二)坚决制止、查处贿选等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社区换届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对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和依法查处境内外组织、反体制人士、黑恶势力和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扰换届选举。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视为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选举工作人员,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查处不力的地方,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要把换届选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办事处将成立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机构。梧桐办事处网格办、党政办、民政部门和将统筹协调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做好违反换届法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换届工作经费,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选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居民代表、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选情台账,做到社区基本情况清、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社区“两委”班子状况清、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建立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三)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办事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要向群众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指定人员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反映渠道。对有关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加以解决。对反映属实或基本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对存在问题的方面和环节及时整改完善;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要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的认可;对听信谣传、上当受骗的,要及时予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误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社区党员和居民深入了解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等,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权利。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对换届选举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引导,防止恶意炒作、误导群众。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参照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程序和办法,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期换届。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将本意见精神尽快传达贯彻,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办事处党工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办事处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分别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区管理服务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